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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亓宁
[ 去年10月,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披露2022年合格审慎评估后的成员名单,其中核心成员包括国开行、6家国有大行、7家股份行和1家城商行,共计15家金融机构;华夏银行等1588家金融机构为基础成员,另有498家为观察成员。 ]
进入4月以来,河南、广东、湖北等地多家中小银行密集下调存款利率,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和讨论。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4月10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下称《办法》),在相关指标中新增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且为扣分项。
不少观点认为,《办法》修订或是近期中小银行调整存款利率的“导火索”。有城商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贷款利率下行背景下存款利率调整是必然趋势,但中小银行多数存在观望心理,试图等待时机最大程度减少客户流失。
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锋认为,此次集体调整是对去年9月大行调降存款利率的跟进补降,随着评估机制调整,中小银行的贷款利率也会迎来缓慢下行。
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成定量扣分项
所谓合格审慎评估,是指利率自律机制为遴选成员而对自愿参与的市场主体开展的自律评估,市场主体涵盖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自律机制认可的其他机构,评估指标包括财务约束(35分)、定价能力(25分)、定价行为(40分)和定价影响(40分)等四个方面。
与2022年修订版不同的是,《办法》在原来14个指标的基础上,于“定价行为”下新增“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扣分项)”指标。上述指标均采用百分制,参评金融机构的合格审慎评估得分为各项指标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因为新增指标为扣分项,总分仍为140分不变。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5个指标中,原来的定量指标(8项)、定性指标(6项)分别占90分和50分,此次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作为“定价行为”中的扣分项,也为定量指标。
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主要考察银行按照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落实存款利率合意调整幅度的情况。央行在去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到,2022年4月央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该机制对银行的指导是柔性的,但对于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及时高效的银行,央行会给予适当激励。
《办法》则规定,若银行各关键期限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季度月均值较上年第二季度月均值调整幅度低于合意调整幅度的,在“定价行为”得分(总分100分)基础上扣分。评分标准为:1年、2年、3年、5年期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加权平均利率降幅低于合意调整幅度的,每个期限扣5分。各期限加分累加计算,最多扣20分。
这也意味着,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将直接影响参评机构的合格审慎评估结果。而为配合宏观审慎评估,所有经营存款或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均需参加定价行为指标的评估,评估结果将同时运用于宏观审慎评估(MPA)。
影响利率自律机制成员资格
根据《办法》,“财务约束”“定价能力”“定价行为”下的10项指标每项得分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参评机构,即可被选为利率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其中至少8项指标得分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参评机构,即可被选为利率自律机制观察成员;“定价影响”的4项指标得分为加分项。按照合格审慎评估总得分排序,结合宏观审慎评估情况,并报经人民银行同意,可将一定数量的利率自律机制基础成员选为利率自律机制核心成员。
合格审慎评估一年一评,“定价行为”一季度一评,评估结果同时运用于当季度的宏观审慎评估和下一次合格审慎评估(或年检)。对于已经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利率自律机制基础 成员的金融机构,将以年检形式进行持续评估。其中,未参与年检、有关指标得分未达标或上一年度宏观审慎评估的季度结果中有两次及以上评为C档的金融机构,将被取消成员资格。
每季度“定价行为”评估中,若竞争行为不合格,则该季度定价行为评估直接定为不合格。上年度四个季度定价行为评估2次或2次以上不合格的,或定价行为评估平均分低于60分的,或宏观审慎评估的结果有两次或以上被评为C档的,本年度不可被选为利率自律机制成员。
根据央行总体安排,利率自律机制将对其成员采取一定的正向激励措施,其中基础成员可以参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和LPR场外报价,根据报价质量,可被选为Shibor和LPR的正式报价行;同时参与发行包括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在内的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创新。
核心成员一是享有自律机制基础成员的权利;二是可参与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并行使审议表决权,以及组织和参与自律机制相关专门工作小组工作;三是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及利率自律机制的安排,在参与Shibor和LPR报价、发行交易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时先行先试。
观察成员则根据利率自律管理需要,按照央行及利率自律机制的安排,参与发行同业存单等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
此外,利率自律机制成员均可参与利率自律机制组织开展的培训、调研等有关活动,以及享有人民银行及利率自律机制规定的其他权利。但利率自律机制成员中季度“定价行为”得分低于60分的,下一季度定价行为评估结果反馈之前不得新增同业存单及大额存单发行余额。
去年10月,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披露2022年合格审慎评估后的成员名单,其中核心成员包括国开行、6家国有大行、7家股份行和1家城商行,共计15家金融机构;华夏银行等1588家金融机构为基础成员,另有498家为观察成员。
如何影响存贷利率
不少分析认为,从激励制到惩罚制,近期中小银行调整存款利率或与《办法》修订有关。
“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办法》),存款利率是要下去的。”有华东地区城商行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央行要求下,中小银行也都在准备调降存款利率,但也都在选择时机,“因为中小银行也比较担心客户有意见,大家也倾向于统一行动。”
央行此前指出,由于存款市场竞争激烈,实际执行中,很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接近自律上限。这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利率有效传导,存款利率难以跟随市场利率变化。在去年4月和9月,银行存款利率先后经历了两次调整,先是利率自律机制鼓励中小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随后9月国有大行发起调低挂牌利率。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存款利率会周期性进行线性调整,相关波动无需过度解读。戴志锋指出,去年两次调整的共性在于,中小行因为揽储压力较大等因素,调整动力不足,近期市场上存款利率的下调预计是中小行针对9月的补降。他认为,本次调整机制或从激励性改成惩罚性,如果定价上限没有下调,对其MPA或带来不利影响。
不过前述城商行内部人士表示,考虑行业性调整多以窗口指导为主,《办法》修订对银行本身的影响不会那么大,短期内不少中小银行或还存在观望心理,以一致调整为主。戴志锋对记者表示,随着评估机制调整,中小银行的贷款利率接下来会(随着存款成本降低)有所下行,但是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下行过程会较为缓慢。
整体来看,戴志锋预测,在各方面因素制约下,基准利率调整短期较为谨慎,但存款约束机制有望继续加强,比如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结构性存款、异地存款的管理,完善自律机制、MPA考核机制等;市场传导机制也有待优化,比如继续完善LPR机制,包括扩大报价范围、增加LPR结构等,以及继续探索包括DR、SHIBOR等市场化利率在存款利率定价中的作用。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2023年第一季度例会指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接下来,还要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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