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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002052)再被法院判决向投资者赔偿约484万元

admin 2023-04-25 8
同洲电子(002052)再被法院判决向投资者赔偿约484万元摘要:   4月24日,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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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盖某等38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同洲电子公司向盖某等3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848549.6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5214.06元。(同洲电子维权入口)

  同洲电子同时提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针对公告中该批次作出判决的案件,不排除同洲电子会继续向广东高院上诉,许峰律师前期曾代理部分类似案件收到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之后已经收到过同洲电子的上诉状,此次同洲电子也可能会同类案件相同处理思路,当然具体以上述投资者是否收到上诉状为准。

  此前2021年7月8日晚,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可概括为: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具体的违规事实投资者可关注下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索赔的核心证据。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监会处罚结论,参考前期判决,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后续还可继续发起索赔,目前还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许峰律师团队将继续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同洲电子已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提及投资者索赔涉案金额约为3,318.25元,并且提示基于证监会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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