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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交易类强制退市已成为出清劣质公司的主要渠道。截至5月21日,*ST搜特(002503)、*ST庞大(维权)、*ST宏图(维权)、ST美置已锁定面值退市。经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面退股数量将增加至11只。而整个2022年,面值退市仅有*ST艾格1股,同比大增10倍。纵观已锁定面值退市的这4只个股,*ST搜特将于5月22日迎来最后一个交易日,其发行的可转债搜特转债,也将同步退市。这也将成为A股市场上首例因正股退市而同步退市的可转债。而*ST庞大因遭投资者举报实控人掏空上市公司,在上周末成为A股市场上的焦点。
4股锁定面值退市
东方财富显示,截至5月21日,除了已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吉艾退(维权)外,目前有16股最新收盘价在1元/股以下。其中*ST搜特、*ST庞大、*ST宏图、ST美置4股已锁定面值退市。
截至5月19日收盘,*ST搜特、*ST庞大、*ST宏图、ST美置收盘价分别为0.44元/股、0.46元/股、0.48元/股、0.71元/股,其中*ST宏图已连续15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股,ST美置还剩最后4个交易日。
经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ST凯乐、*ST金洲等4股因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已摘牌,*ST中天、*ST蓝光、*ST宜康(维权)3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等待交易所作出退市决定。再加上前文所述4只锁定面退个股,年内面退个股数量将达到11只。
与2022年相比,面值退市个股数量出现大幅增加。据了解,2022年全年,仅出现*ST艾格一股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而退市。
除了已锁定面值退市的4股外,还有ST泰禾、*ST嘉凯、ST粤泰(维权)、ST阳光城、*ST弘高(维权)等12股最新收盘价在1元/股以下,这12股也将面临面值退市的风险。预计今年出现面值退市的个股数量还将进一步增长。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面值退市个股数量增多的背后,是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所引发的壳价值的下降,让业绩与企业发展前景成为支撑股价的主要原因,并让壳失去了炒作价值,进而导致了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的增多与加速现象。
柏文喜进一步指出,退市常态化的趋势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加快市场出清,从而推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效率与功能提升。
首只强退可转债产生
5月22日,将成为*ST搜特在A股市场上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据了解,最新收盘价为0.44元/股的*ST搜特,已连续19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股。即使5月22日涨停,公司股价也无法回到1元/股上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及9.1.14条的规定,*ST搜特将因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ST搜特还发行了可转债搜特转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在*ST搜特终止上市后,搜特转债也将同步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A股市场上,还未出现过可转债被强制退市的情形,搜特转债将成为A股市场上首只强制退市可转债。截至5月19日收盘,搜特转债报22.5元,创下可转债史上最低价。
除了搜特转债外,目前已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告知书的*ST蓝盾(维权)也发行了可转债,蓝盾转债也将面临退市命运。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可转债目前并未出现过退市案例,全面注册制下,随着正股被抛弃,部分低价转债也难免受累。未来遭到强制退市的转债可能会越来越多,投资者应该注意退市后转债到期违约的风险。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ST搜特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ST庞大涉嫌掏空公司
上周末,*ST庞大被举报实控人掏空上市公司的情况在A股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最新收盘价为0.46元/股的*ST庞大,距离面值退市期限仅剩最后3个交易日。
交易行情显示,5月19日,*ST庞大“一”字跌停,收跌4.17%,收盘价为0.46元/股。*ST庞大公告显示,公司已连续1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3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已一脚踏在退市悬崖边上的*ST庞大,如今又添新愁。公司最新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表示,近期上交所收到投资者相关投诉称,*ST庞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利用退市逃避重整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虚假回购等违规事项。
投诉举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继宏涉嫌通过潜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此,上交所要求*ST庞大对照投资者投诉材料核实相关情况,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退市不意味着可以免除业绩补偿义务。投诉举报称,*ST庞大控股股东存在涉嫌逃避重整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根据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2020-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为5.8亿元、8.98亿元、-14.41亿元,未达到重整投资人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承诺标准,重整投资人应当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3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上交所指出,上述重整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请重整投资人明确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目前资金准备情况和其他履约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履行承诺的重大风险。
此外,根据*ST庞大最新公告,由于公司2020年、2022年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问题,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黄继宏、总经理赵铁流、董事会秘书刘湘华采取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ST庞大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北京商报记者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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