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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一审胜诉 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

admin 2023-05-22 4
广州浪奇一审胜诉 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摘要:   近日,又一上市公司索赔传来利好消息。2023年5月17日,广州浪奇(维权)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广州中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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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又一上市公司索赔传来利好消息。2023年5月17日,广州浪奇(维权)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广州中院已对5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广州浪奇向原告丁伟军等57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15,092,253.82元。(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胜诉判决对于索赔的投资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广东明珠的受损索赔者众多,目前有胜诉判决在前,那么后续的案件处理起来也会加快。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广州浪奇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执业二十余年,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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