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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1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尾款人民币14,500,000.00元后,截至2017年12月28日,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5,500,000.00元。再扣除保荐费首付款、债券登记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49,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550,400.00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7]01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终止,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同意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近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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