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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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3年6月2日至6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599.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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