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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东方红资管公告称,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7月10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看,本次下调费率涉及到东方红资管旗下40只产品,相关产品的管理费率由1.5%下降至1.2%,托管费率由0.25%下降至0.20%。
公告原文如下: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 (含) 起,调低旗下 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 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 /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同步修订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基金 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如需)。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 相关基 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和更新。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 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将在本公司网 站 (www.dfham.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 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fham.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021)53952888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8 日
相关基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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