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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陈鹏丽 金喆 每经编辑 魏官红
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对外公布一则《关于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该局2023年对拓维信息(SZ002261,股价21.99元,市值276.3亿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拓维信息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高达3.56亿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拓维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天科技)为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公司知悉上述担保情况,但未按规定披露该担保事项。
此外,湖南证监局还发现,拓维信息在2016年-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2021年,拓维信息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称,拓维信息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湖南证监局还针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宇等5名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公司被责令改正,5名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据湖南证监局披露,海云天科技曾为游忠惠、刘彦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本息合计3.56亿元。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涉及的担保资产为深圳大鹏地产项目,实际归属游忠惠、刘彦等人,权属登记在海云天科技名下(拓维信息收购海云天科技时已披露该资产不属于上市公司)。
经湖南证监局核查,公司除了2022年8月29日披露过上述部分担保涉及诉讼情况外,未按照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公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和内容。
同时,拓维信息参股子公司吉林省慧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慧海)截至2021年末,累计损益变动为-4107.24万元。据拓维信息享有的持股比例(14.75%),影响公司各年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在2016年-2021年调整对吉林慧海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当期损益变动。
湖南证监局还核查到,拓维信息对嘉兴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减值迹象明显,应在2021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仍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度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指出,拓维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拓维信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拓维信息补充披露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湖南证监局7月13日同步发布《关于对李新宇、邢霓虹、龙麒、刘彦、游忠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层认为,李新宇、财务总监邢霓虹(现兼任董事会秘书)对前述三个违规问题负主要责任;对上述3.56亿元担保事项的信披问题,时任董事会秘书龙麒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公司董事刘彦、游忠惠负有直接责任。这5名相关责任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13日晚间,拓维信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针对上述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截至本次现场检查结束日,对公司产生实际影响的担保案件涉案总金额为4292.23万元。公司预计将承担上述涉案金额50%的责任,即2146.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计提担保合同减值准备2043.90万元,对公司及海云天科技的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拓维信息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个事对上市公司影响很有限,公司未来也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强化公司治理,落实规范运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曾涉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拓维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牵涉子公司海云天科技。2015年底,拓维信息从刘彦等交易对手方以10.6亿元高溢价收购海云天科技100%股权,这项并购形成商誉高达8.43亿元。收购当时,拓维信息宣称海云天科技是中国K12领域的考试评价与教育测评龙头,全国高考网上测评市场占有率达58%,全国中考网上测评市场占有率超30%。
收购至今,海云天科技都算得上是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的主要贡献者。但就其本身而言,2017年、2018年,海云天科技均未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进入2022年,海云天科技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出了同比大幅下滑,净利润出现多年来首次亏损。拓维信息解释称,海云天科技2022年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是部分考试场次取消等。2022年,拓维信息对海云天科技计提了超4.4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拓维信息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中,包括海云天科技名下深圳大鹏地产(即大鹏镇海云天产业园宿舍、大鹏镇海云天产业园生产用房)所涉及担保的相关案件。公司当时称,大鹏地产只是登记在海云天科技名下,实为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天控股)所有。相关案件对公司及海云天科技的本期及后期利润无影响。
5月底,拓维信息在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提到,海云天科技对一项民间借贷负有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12月,海云天控股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黎新云签署了借款合同,海云天科技董事长游忠惠和总经理刘彦在上市公司不知情,未取得相关决策流程(未经海云天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海云天科技与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并约定仅限于以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海云天产业园宿舍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5618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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