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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admin 2023-07-28 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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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烨晨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6月1日完成,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7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14:30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金烨晨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烨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金烨晨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

  邮编:311121

  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0571-899396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金烨晨先生,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量方法硕士学历。曾任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本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期货事业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金烨晨先生于2023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金烨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烨晨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女儿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第 1 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19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 list.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金烨晨

  联系电话:0571-89939661

  联系传真:0571-899396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19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12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6”,投票简称为“浙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list.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3年7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及修订。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前后条款内容对照如下: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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