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

欧盟通过ESRS相关法案 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细则明朗

admin 2023-08-12 13
欧盟通过ESRS相关法案 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细则明朗摘要: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在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后,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最近又迎来新的进展。  近日,欧盟委...
󦘖

微信号

15618884964

添加微信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欧盟通过ESRS相关法案 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细则明朗

  在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后,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最近又迎来新的进展。

  近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首批12套《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以下简称“ESRS”)披露信息的授权法案。随着这些法案的发布,企业进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也将进一步规范,这有利于推动欧盟绿色低碳目标的实现。

  8月9日,一位国际税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随着首批12份ESRS法案正式通过授权,欧盟范围内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细则也逐渐明确,这对推动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2月,欧盟发布《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以下简称“CSRD”), CSRD是一份关于企业如何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法规,按照计划,该法规于2023年1月正式生效,其中最早一批适用企业需要在2024财年遵循CSRD指令,并于2025年完成首份符合CSRD要求的可持续性信息披露报告。

  “在欧盟委员会、ISSB等机构共同努力下,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也在加速推进,这有利于提高准则的适用性,同时也能降低可持续信息性披露工作在实践应用中的复杂性。”上述人士说。

  据悉,2022年4月29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以下简称“EFRAG”)首次发布ESRS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13项标准。然而经过100天的公开意见征询后,EFRAG对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

  2022年11月23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再次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第一批12份ESRS草案,此后ESRS的整体框架确定。

  从框架结构看,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不仅提交了ESG三大维度下共计10项的可持续性主题标准,还制定了两条跨领域交叉准则,分别为:ESRS1(简称一般要求,主要对CSRD的概念性要求提供通用指南)和ESRS 2(简称一般披露,就基础问题、治理、战略和业务模式等内容提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条跨领域交叉准则和ISSB发布的S1准则类似,两者都明确定义了未来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基本架构、一般报告原则和跨行业披露要求,涵盖所有可持续相关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主要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S2”),两个准则的颁布标志着全球可持续披露正式迈入新时代。

  从具体要求看,企业遵循ISSB准则进行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一个大前提,即:S1是整套ISSB准则的基础,其他ISSB准则都必须与S1同时使用。S1主要就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概念和基本原则进行了界定,而S2主要围绕气候信息披露做出了具体细则规定。

  具体而言,S1和S2都以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框架为基础,同时围绕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和目标四个支柱做出了细则规定。

  普华永道中国专业技术部合伙人金以文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从企业层面来看,ISSB还将于今年年底推出国际化后的SASB准则,这可以帮助不同行业内的企业披露更多行业特定的气候和非气候相关指标,对企业来说,目前应尽早掌握和熟悉新信息披露准则的要点和方向,早日完成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

  当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共识后,气候信息在监测全球气候相关目标实现进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时间节奏看,自2022年3月以来,国际可持续性准则理事会(ISSB)、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陆续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也引起了国际社会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关注。

  由于每个准则的具体要求并不同,因此在多地上市的企业不仅需要准确理解准则内容,还需要评估准则带来的综合影响。

  基于此,上述人士建议,当前相关企业在满足不同上市所在地信息披露要求外,还应评估气候变化及其他可持续相关问题可能带来的风险,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应对能力。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

微信号

15618884964

添加微信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