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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中国基金报
记者 南深
8月22日晚,此前公告被证监会立案的泉为科技(维权)公告,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泉为科技2019年度和2020上半年连续财务造假,其中2019年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为此,泉为科技领到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时任实控人兼董事长邵鉴棠及李佩欢、黄喜、钟宏标等高管也均领到了警告,并处以50万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去年8月,泉为科技(当时名字还是国立科技)曾自曝,对2019、2020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于是将2019年贸易收入的13.71亿元更正为7.9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造假期间泉为科技的市值不过在20亿左右徘徊,目前最新市值也仅19.52亿元。
立案到调查完毕仅两月出头
此前在6月15日晚泉为科技曾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5),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仅仅过了两个多月,泉为科技就公告,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5号)。其还称,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事项发生在原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期间。
一年半虚增9亿营业收入
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供应链,现已更名为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永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谦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富达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创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翼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金鑫银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润盛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
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广东钻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黄河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六祺投资有限公司、方宇石化(海南)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一船运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
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开展上述业务时经营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主动要求柯永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领到处罚
预先告知书显示,上述有关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广东证监局局认为,泉为科技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邵鉴棠作为泉为科技时任董事长、总裁,全面负责泉为科技的经营管理,决策并最终审批二甲苯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签字确认保证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对泉为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佩欢作为国立供应链时任总经理,负责国立供应链的日常经营管理,具体发起、联系、经办二甲苯业务,负责与供应商及客户的日常沟通,是对泉为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喜作为泉为科技时任总经理、董事,主持泉为科技的生产经营管理,部分涉案期间分管国立供应链,审核二甲苯业务单据;钟宏标作为泉为科技时任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审核二甲苯业务单据,二人均签字确认保证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二、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李佩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四、对黄喜、钟宏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去年自曝“会计差错”后卖壳
泉为科技原本叫国立科技,主营是橡胶和塑料制品、汽车配件,一度因蹭口罩、头盔、光伏等概念成为大牛股。
但其2017年上市后业绩却一直不佳,上市当年就是业绩巅峰,净利润也不过六千万。此后泉为科技业绩一路走低直至巨亏,2018-2022年期间净利润分别为0.52亿、0.21亿、-3.74亿、-2.72亿、0.12亿元(2022年扣非后是-0.66亿元)。
虽然净利润一直不好,但在2019年泉为科技的营业收入却爆发过一次。2018年公司营收为10.92亿元,2019年突然翻倍至26亿元。这正是因为其贸易收入暴增,从2018年的1.91亿元增至13.71亿元,此时已经显现出诡异之相。2020年,公司的营收依然保持在近20亿元的高位,要知道这两年公司的市值也只不过在20亿左右。
一直到2022年8月,公司自曝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称,对2019、2020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于是将2019年贸易收入的13.71亿元更正为7.97亿元,2020年上半年的数据也有“更正”。
在自曝上述“会计差错”后两个月,原实控人邵鉴棠夫妇迅速转手卖壳。通过股份转让加表决权委托,泉为绿能持有了国立科技2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的实际控制人褚一凡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褚一凡因其上市公司前实控人之女的身份和做过财经女记者的经历,还一度引起市场关注。
资料显示,褚一凡实际上是此前也曾曝出特大财务造假案的上市公司雅百特实控人陆永、褚衍玲只女,跟随母姓,1995年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曾任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即雅百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泉为绿能和褚一凡入主后,在今年3月把公司名称从国立科技改成了泉为科技,虽然老板和公司名都换了,但在信披上似乎和前任实控人风格相似。
今年5月18日泉为科技曾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源于公司2023年4 月11 日公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中标金额约50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
深交所随后下发关注函,公司的回复显示,本次投标项目入围供应商实际上共6 家,公司不是唯一入围供应商,公司将《入围通知书》中“总计供货金额约50亿元”表述为“中标金额约50亿元”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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