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土地出让公告,8宗城镇住宅地块(包含涉住宅用地的综合性地块)使用权面积合计34.6万平方米,起始总价45.63亿元。 其中,编号为郑政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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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土地出让公告,8宗城镇住宅地块(包含涉住宅用地的综合性地块)使用权面积合计34.6万平方米,起始总价45.63亿元。
其中,编号为郑政出〔2023〕34号(网)的航海西路南、樱桃路西地块依旧设置熔断价格,其余地块均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郑政出〔2023〕34 号(网)使用权面积81418.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起始价76001万元。
此次出让郑政出〔2023〕34、39、40、41号(网)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郑政出〔2023〕35、38号(网)地块为合村并城改造项目用地,郑政出〔2023〕36、37号(网)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公告显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27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时,网上挂牌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12日。
郑州市要求,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出让人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竞得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展审查,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违规行为。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该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扣除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及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控股公司两年内不得参加郑州市土地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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