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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浙江杭州临平区出台16条稳经济措施,其中在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方面提出,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贷款金额超过100万的按照100万金额给予贴息补助,补贴期限为36个月。同时还提出,给予购房补助、支持公积金付购房首付、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鼓励实行房票安置等。
同日,湖北武汉在稳经济政策中提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另外,安徽淮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出购买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其贷款额度可适度上浮,最高可上浮20%。
11月30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出台18条稳楼市新政,除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认房不认贷”外,还提出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实施产业补贴等。
临平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12月1日,据“临平发布”公众号消息,临平区发布“提经济 促发展 强动能”相关政策若干意见,从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引领、提升市场消费信心活力、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等4方面提出16条措施。
其中,在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方面提出,加大购房补贴支持,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含)前,对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于购买8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同时,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房人通过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房住宅(以网签为准),并选择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和临平区银行机构贷款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贷款金额超过100万的按照100万金额给予贴息补助,因正常还贷造成贷款金额少于100万的,按实际贷款余额给予相应比例贴息补助,补贴期限为36个月,贷款实际发放月为第1个月。
另外,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临平区内新建商品房住宅的本市缴纳公积金的购房人,可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加强房屋安置多样化需求支持。住宅房屋新征迁项目实行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区域,鼓励实行房票安置,以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协同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及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武汉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政策延期
12月1日,武汉印发《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恢复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从八方面提出25条措施。
其中,在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提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操作细则。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促进房地产投资。摸清全市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房屋供需总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审批,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商改租”,盘活存量商办类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等。做好危旧房合作化改造、适老化改造、青年人才公寓、科技工作者社区建设、房地产供应链平台搭建等工作,鼓励开发探索“精装+适老”产品。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
另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鼓励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鼓励和支持中小型民营建筑业企业向专业承包领域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加快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淮南购“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12月1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实施“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符合淮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度上浮。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在其实际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10%;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在其实际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15%;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在其实际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淮南市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调整为1200元/月,每年度不超过14400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二是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应提尽提”。在淮南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人才公寓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放宽租房提取频次。支持职工按需提取,可按年、按季、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淮南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年内租房提取额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促进“租购并举”。
四是放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及双方父母的自住住房增设电梯产生的个人分摊费用。
宁南出18条稳楼市新政
11月30日,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印发《宁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
其中提出,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支持宁南县内缴存职工或宁南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在宁南县购买普通性自住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至45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在宁南县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县内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执行宽松的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
另外,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对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含再婚家庭)、农村户籍、新落户宁南县城镇居民不满3年的家庭,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在宁南县内购买新房的,首套房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二套房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拆房还权的农村C、D级危房改造人群购新房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财政补贴。
此外,实施产业补贴。对购新房的蚕桑产业大户,年售茧收入前100名,给予每户1万元购房补贴,第101-200名,给予每户0.5万元购房补贴;购新房的烤烟产业大户,年售烟收入前100名,给予每户1万元购房补贴,第101-200名,给予每户0.5万元购房补贴;购新房的发展林业、畜牧、果蔬的家庭农场大户,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出具产业大户及家庭农场证明后,给予每户0.5万元购房补贴。
新政还鼓励企业给予特别优惠,在县政府给予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各房地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含再婚家庭)、农村户籍、引进人才、现役(退伍)军人、精干民兵等人群在宁南县内购新房的给予额外优惠,优惠政策按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标准执行,以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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