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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立案!
来源:中国基金报
1月15日,庚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庚星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曾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9月,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两次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第一次是在9月初,因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夏建丰,均被出具警示函。
第二次是在9月下旬,公司和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违规行为,一是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据了解,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开展了燃料油贸易,但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并虚增庚星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14.77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据了解,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占用公司贸易预付款2829.2万元,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2021年2月,中庚置业及其关联方占用庚星股份子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预付货款2023.2万元,金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7%。上述资金占用于2022年12月29日偿还完毕。但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也未在此后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披露,至2023年4月才发布公告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披露。
在被出具警示函后,庚星股份曾表示会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强化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落实了整改措施。
去年前三季度由盈转亏
资料显示,庚星股份主营业务为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去年,公司确定了战略转型方向,即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建运营等为先期切入领域,持续推动公司向新能源行业、双碳领域深入布局。
从财报数据来看,2023年公司业绩表现欠佳。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84亿元,同比下降70%;归母净亏损0.32亿元,同比大降1047%,由盈转亏。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庚星股份曾在2023年半年报分析,首先,公司确定战略转型方向后,主动调整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规模,回笼贸易资金;其次,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持续多轮大幅下跌,下游钢铁行业需求不振,市场因素导致煤炭产业链企业限产、减产,观望情绪较重,交易量明显下滑。最后,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启动,新业务团队陆续组建,人工、租赁、营销拓展等各项成本、费用大幅上升。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股东总户数2.8万户,同比增长17.79%。
股价方面,截至1月15日收盘,庚星股份每股报10.21元,上涨0.99%,最新市值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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