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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晚间,ST摩登(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09号),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36号)。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3号)。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摩登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是摩登大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摩登大道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三是摩登大道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在此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早在2020年3月31日ST摩登就首次收到证监会立案,并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下达后,即有ST摩登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根据法院判决,于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之间买入ST摩登,且在2020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摩登维权入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摩登再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恐将再次面对投资者索赔,针对第二次证监会立案,暂定: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买入ST摩登,且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摩登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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